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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2-08
環境衛生用藥 小百科
環境衛生用藥又依其防治對象分為殺蟲劑、殺蟎劑、殺鼠劑、殺菌劑及其他環境衛生用藥。其中以環境衛生用殺蟲劑、殺鼠劑較為常用。
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製品,依其使用情形可分成不同的劑型(Formulations),以方便各種不同防治方法之使用。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常見的有下列幾種劑型:
1.濃縮乳劑(Emulsifiable concentrates):殺蟲劑主成分溶於有機溶媒中,並加入乳化劑使其易於以水稀釋,一般主成分濃度在 10~ 50%之間。如陶斯松乳劑、亞特松乳劑等。
2.可濕性粉劑( Wettable powder):難溶性之殺蟲劑,以微粉粒狀態混合於白陶土或高嶺土增量劑中,使其帶親水性,可與水稀釋後使用。
3.粉劑( Dusting powder):殺蟲劑原體與滑石粉、高嶺土、白陶土等增量劑使用,使成為200 目以上可通過之微粒,主成分一般在 1~ 10%之間。
4.微膠囊水懸劑( Flowable microencapsulations):殺蟲劑包埋於直徑 10~30 微米之膠囊中,可以水稀釋噴灑,有緩釋、減少氣味、長效、安全等優點。例如撲滅松、陶斯松等微膠囊劑。
5.超低容量劑(ULV):一般為殺蟲劑高濃度直接使用或少量稀釋後使用,必須以超低容量機械使用,一般為油劑,亦有水性超低容量劑。
6.油劑(Oil):殺蟲劑以媒油稀釋,以熱式煙霧機使用。
7.其它如:餌劑(Baits)、粒劑(Granule)、燻蒸劑(Fumigant)、水溶性粉劑(Soluble powder)等在環境消毒中較少使用。
一.環境衛生用殺蟲劑
殺蟲劑顧名思義,是以消滅害蟲為主。而環境衛生用殺蟲劑,則是使用在與人密切相關的居住環境,因此,必須要考慮到人及環境的安全。殺蟲劑有下列特性者不能使用,破壞動物細胞、組織、器官或造成染色體或遺傳物質突變可能者。例如:酸、強鹼或重金屬鹽、致癌物質、致基因突變物質,劇毒性或對環境不利者。一般來說,
理想的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應有數個基本條件:(1) 安全性高,(2) 具適當之殺蟲力,(3)臭味及刺激少,(4)不會造成環境污染,(5)具有殺蟲選擇性,不傷非標的生物及害蟲天下敵,(6)價格便宜。
(一)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依藥劑進入蟲體途徑區分為:
1.觸毒劑:藥劑可穿透害蟲之體壁節間膜,或足跗節之懸墊爪間體進入蟲體而使之中毒死亡。
2.胃毒劑:藥劑與害蟲誘餌混合,誘引害蟲取食,經由害蟲的消化系統進入蟲體而被吸收,終致中毒死亡,通常稱之毒餌。
3.燻蒸劑:藥劑以氣態經由害蟲之氣孔侵入蟲體,使之中毒死。
(二)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依藥劑對害蟲擊昏能力較迅速者,稱為速效性,反之,則稱遲效性。
一般以半數擊昏時間KT50(50%供試生物昏倒時間),一般適用於蚊、繩類之成蟲測定,大致上可將藥劑分成三級:
1.強速效性藥劑:以合成除蟲菊精為主,如治滅寧(Tetramethrin)等。
2.中度速效性藥劑:有機磷劑屬之,如撲滅松(Fenitrothion)等 。
3.慢效性藥劑:陶斯松(Chlorpyrifos)、亞培松(Temephos)等。
殘效性:殘效性之長短,主要受殺蟲劑蒸氣壓的大小,劑型,藥劑處理面的材質,溫度、濕度、通風等條件的影響。如:合成菊酯類中的亞列寧之蒸氣壓大,在空氣中迅速揮發,故較適合作成蒸散劑,如:蚊香,但不適合殘效處理。而陶斯松或安丹(propoxur)蒸氣壓小,殘效期較長。近年來合成菊酯類也有殘效較長的產品,如:百滅寧,賽滅寧等。有些產品,為兼具速效及殘效之目的,將二種藥劑適度混合使用者,但必須由製造工廠測試後製成,自行調配常會產生不良效果,如中和作用、沈澱、失效或增效等作用發生。
(三)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依藥劑依殺蟲劑之化學特性分類:
1.有機氯殺蟲劑:此類殺蟲劑之分子內均含有氯化烴基其共同特徵為廣效性,殘效較長,在自然界不易分解,容易造成殘毒污染環境,如DDT,HCH,可氯丹等,我國已禁用多年。
2.有機磷劑殺蟲劑:此類殺蟲劑之特性為含磷酸根之化合物,具胃毒、接觸毒及燻蒸毒之作用。主要為抑制昆蟲神經傳導時之膽鹼酯酶作用。一般為廣效性殺蟲劑,毒性中等,對鹼性不安定,在自然界易水解。一般商品名以「xx松」稱之。
3.氨基甲酸鹽劑之特性:本類藥劑與有機磷劑之作用相似,亦為抑制膽鹼酯酵素之作用。其中毒症狀依序為:異常興奮、運動失調、痙孿、麻痺、死亡。具有胃毒及觸殺作用。對成蟲之效果較佳。擊倒快、殘效較長。毒性一般較有機磷劑低。在動物體內代謝較快,不易蓄積。
4.天然及合成除蟲菊酯之特性:天然除蟲菊精係由除蟲菊花提煉之植物性殺蟲劑。具觸殺、胃毒、燻蒸、驅趕等作用。同時具速效及廣效性,對哺乳動物之毒性低,對光不穩定。合成除蟲菊精為人工合成之菊精,同樣具有速效、廣效之特性,毒性較天然除蟲菊精高,但仍為低毒性。第一代合成除蟲菊精(如:亞列寧),對光不穩定,宜於室內施用。第二代合成除蟲菊精,擊昏藥效較佳,日光下仍會分解,如:治滅寧、右亞烈寧、百列滅寧,酚丁滅寧等。第三代合成除蟲菊精,則對光穩定,如:百滅寧,芬化利,可用於戶外之噴灑。第四代合成除蟲菊精,則殺蟲力較以往增強十倍以上,對光亦穩定,如:賽滅寧、第滅寧、賽飛寧、賽洛寧等。
5.其他類合成殺蟲劑
6.昆蟲生長調節劑之特性:本類藥劑主要在干擾昆蟲之正常發育。一為青春激素類似物,主要為干擾完全變態昆蟲之化蛹或干擾昆蟲之生殖機能,用於蚊、蠅幼蟲之防治。另一類為幾丁質合成抑制劑,使昆蟲不能正常合成吉丁質。
7.微生物製劑:利用微生物來防治害蟲,目前已登記之環境衛生殺蟲劑僅有蘇力菌以色列亞種(Bacillus thuringiensis israelensis)一種,主要用於蚊幼蟲之防治,其優點為速效性,專一性高。
B.t.i.-H14蘇力菌以色列亞種:商品名,掃蚊淨(Vecto Bac)。
性狀:主成份為蘇力菌以色列亞種(血清型H-14),內含delta內毒素,對蚊幼蟲之幼蟲有致死效果。幼蟲攝食後,內毒素在腸內分解為小分子,破壞幼蟲之中腸細胞,造成死亡。
劑型:粒劑。
二、環境衛生用殺鼠劑
三、環境衛生用殺菌劑
四、選用殺蟲劑之原則
1.安全:但若在相同的藥效情況下,仍以使用毒性較低者宜。
2.有效:殺蟲劑對某些昆蟲具有選擇之毒性,應依藥劑本身之特性及昆蟲之種類選擇使用,
3.經濟:價格之考量,包括濃度、施藥用之器材、人力工資等均應列入考慮。
4.其它副作用: 如某些有機磷劑之溶劑可使地毯變色、油漆脫落﹔某些可濕性粉劑在壁上可造成殘痕,均應加以考慮。
以上文章分享自 台灣環境有害生物管理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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